194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广告业有了一个短暂的发展时期,但随之进入停滞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广告产业进入了良性发展的阶段。1979年上海电视台率先向上级主管部门呈送了经营广告业务的请示报告,当即获得批准,1 月28 日,1分30秒的“参杞药酒”广告在上海电视台播出。之后,电视广告在中央电视台亮相。随之广播广告、报纸广告等粉墨登场。这样,中国广告业进入了春天,一片欣欣向荣。
为了规范中国广告业,1994年全国人大**会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, 使得中国广告活动和广告管理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广告业步入法制化轨道后得到空前发展。
2002年,中国各类广告公司已超过8.9万家,从业人员75万余人,电视广告、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广告,总计收入可达以亿元为单位的三位数字,其他广告如户外路牌、灯箱广告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广告形式也不断被开发利用。
现在广告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加速器,也是促进国际贸易、增加**、扩大受众视野的一个重要途径。从1994年以来,我国广告营业额平均每年以约20%速度递增,高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幅,广告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,由20 世纪80年代的0.01%上升到1998年的0.68%。
2018年9月29日印发《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从《通知》印发日起至2018年年底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。整治内容包括内容低俗、格调和品位低下问题的广告,未经备案管理擅自播出问题的医疗养生节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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